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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有没有限制

来源:法务网    时间:2023-08-15 14:53:46


(资料图)

一、

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有没有限制

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有限制,具体如下:

1.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无法定事由的,男方不得擅自提出离婚;

2.女方为现役军人,未征得军人的同意,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,男方不得擅自提出离婚;

3.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其他限制。

二、

男方要求离婚,女方不同意如何办

男方要求离婚,女方不同意的,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找法网提醒您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三、

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

1.诉讼管辖

(1)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,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。

(2)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,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2.诉讼代理

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真实意志的以外,仍因出庭;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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